審批程序將於十一月二十日完結

本項目聯絡人將於2020年11月20日或之前透過電郵完成初步審批確認書通知予成功申請人。


為確保此程序之及時處理,請收件人回郵確認及盡早提供完整的申請文件正本,包括己簽署及蓋上公司印章的申請表、合約及條款細則和有關文件 (請注意: 歌詞正本亦需簽署),郵寄至主辦機構 – 國際唱片業協會(香港會)有限公司。

主辦機構將於2020年11月31完成簽署所有批核合約。

請申請人注意 :大會將不另行通知未能成功的申請個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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