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辦機構提示項目完成期限 22 1 月, 2021 新聞 今天主辦機構發出提示, 所有項目必須於2021年1月30日或前完成製作及出版。項目製作唱片公司請詳細閲讀規則及條款關於商業性發行的定義。最低條件是必須符合完成之錄音製品交到出版商, 即實體唱片或電子版本在限期前達成出版交易之証明。MOOV 及 HifiTrack.com(bizdev@hifitrack.com) 正準備提供所需之出版平台作為多一點選擇。如需要協助,請向聯絡經理龔先生 mmg@sgent.con.hk 查詢 Previous Post 更新之表格已上載 Next Post IFPI香港會 帶領唱片業 疫情下為香港樂壇注入音樂新能量